根据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请各位拟录取考生按照下列要求,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政审表及协议送回或邮寄到指定地点。未按时提交者,将被取消录取资格。
1.全日制、非定向考生
填写《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》(附件一),于4月1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北航研招办。
2.全日制、定向考生
Ø 填写《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》(附件一);
Ø 签订《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》(附件二),一式三份;(三份协议定向就业单位及考生均签字盖章)
Ø 政审表及协议须于4月1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北航研招办。
3.非全日制、定向的考生
Ø 填写《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》(附件一);
Ø 签订《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》(附件三),一式三份;(三份协议定向就业单位及考生均签字盖章)
Ø 政审表及协议须于4月1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北航研招办。
4.非全日制、非定向的考生
Ø 填写《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》(附件一),于4月1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北航研招办;
Ø 签订《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》(附件四),一式两份,于4月9日前交到或顺丰邮寄到经管学院MBA教育中心。
【北航研究生院】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办公楼东楼207室
邮编:100191
联系电话:010-82317637
【北航MBA教育中心】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A604室
邮编:100191
联系电话:010-82317578/82338804
北航MBA教育中心
2017年3月28日